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趙某和妻子裴某結婚十幾年,但妻子卻和其他人產生感情,突然提出離婚。難以接受的趙某找到二人,在與情敵安某互毆的過程中失手將對方扎死。日前,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對趙某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被害人家屬49000餘元。
  檢方指控稱,趙某和妻子裴某結婚十幾年,去年妻子結識了男子安某,二人隨後發展為不正當男女關係,從去年4月開始,男子安某對裴某展開追求,裴某便想和趙某離婚。去年9月,裴某離開家,住進了安某家裡。她給丈夫留下了一封信,提出離婚。案發前一個小時,她接到丈夫讓她回家的電話,但是她拒絕了丈夫的要求,並表示要和安某結婚。
  去年9月27日21時,趙某持刀來到丰台區大灰廠東路六環橋下與安某、裴某見面,見到兩人在一起的趙某一時失去了理智,他先拉開副駕駛位置的車門,對著妻子的腦袋打了一拳,安某立刻下車,與趙某開始互毆。
  據趙某供述,他與安某廝打過程中被對方打得他兩隻眼睛都看不見了。他又被對方摟著脖子按倒在地上,這時他掏出刀來,連扎好幾刀。在兩人廝打過程中,趙某持刀刺中安某右胸和左肩,致安某死亡,發現對方沒有了氣息,趙某逃離現場。
  但趙某還沒到家就接到家中親屬打來電話稱警察已經來到其母親的家裡,於是他趕到母親家,向警察自首。在法庭上,趙某的辯護人認為,案件事出有因,被害人一方有一定的過錯,趙某認罪態度較好而且平素表現良好,請求對他從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對方死亡,故意傷害罪名成立。但現有證據證實,被害人安某與趙某妻子之間的不正當男女關係對本案發生有一定作用,而且證據也證實被害人死於雙方互毆,對趙某辯護人的意見,法院可以酌情採納。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情節,判處他有期徒刑13年,並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損失49000餘元。  (原標題:結婚十幾年妻子出軌丈夫持刀將情敵扎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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